为配合前海土地发展项目 招商局港口签署前海土地整备协议

发布者:

浏览人数:863

发布时间:2018-12-24

字体大小:TTT

返回

为配合前海土地发展项目 招商局港口签署前海土地整备协议

2018年12月24日,招商局港口控股公司(香港联交所代号:00144)(「招商局港口」或「本集团」)欣然宣布,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倡议的一部分,本集团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深圳市前海平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前海平方园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蛇口」)及其附属公司,深圳市招商局蛇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蛇口资产」),深圳市招商局前海驰迪实业有限公司(「A2公司」)订立土地整备协议,进一步统筹及管理在深圳前海的土地的各项权益,目的是通过成立另一合营公司,与前海管理局的联属公司开发前海蛇口自贸区。根据本集团于2016年7月28日发出之公告,招商局港口间接持有A2公司14%的权益,剩余权益由招商局蛇口及招商局蛇口资产间接持有。

根据土地整备协议,招商局港口,招商局蛇口资产及招商蛇口(统称「持地公司」)同意前海管理局收回总土地面积为291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总体招商局土地」),并重新规划作商业用途,以供A2公司与前海管理局的联属公司日后发展。其中,招商局港口持有总面积965,958.41平方米(「招商局港口土地」)。考虑到收回总体招商局土地,订约方已同意向持地公司支付以下补偿:

1.   位于大铲湾港区二期的一块土地,面积及相应的海岸线长度与招商局港口现有土地面积的55%(「置换土地」)相同转让予本集团

2.   订约方协定重新规划后面积约425,300平方米价值约人民币432.1亿元的新土地(「新土地」)将由前海管理局授予A2公司。评估价值人民币432.1亿元主要是按授予持地公司的总体招商局土地(不包括置换土地)增值部分的40%以及计入政府开支对增值部分的5%的强制扣减来计算

在2018年12月24日, A2公司将签订贷款确认函根据其同意向各持地公司支付相等于新土地价值乘以各持地公司在总体招商局土地持有相应土地权益部分的金额。应付各持地公司的金额将取决于评估咨询报告厘定各持地公司所持有相应土地权益部分的估值。

由于本集团于前海蛇口自贸区拥有若干土地权益,本集团参与此区域的整体开发将有利于本集团的长期发展。目前,招商局港口现有前海土地并没有为本集团产生收益,且本集团认为,根据土地整备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将允许本集团拥有大铲湾港区土地的权益,并享有重新规划带来的经济效益,其贡献明显高于招商局港口土地现值的价值。同时,持有大铲湾港区土地之后,将有利于本集团在深圳母港核心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巩固本集团在华南地区港口业务的领先地位。

于土地整备协议开始生效后,本集团将不再拥有招商局港口土地任何权益,预期本集团将在合并报告中确认来自出售事项的收益(除税后及股东应占)约人民币31.5亿元,但集团将不会因置换大铲湾土地而录得任何收益。本集团来自出售事项的预期收益的最终金额乃取决于评估咨询报告的最终估值。

土地整备协议须于自土地整备协议日期起计六个月内取得相关法律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所需权限审批以及股东批准及满足其他条件后,方可作实。

有关协议详情请见本集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