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拟出售赤湾港航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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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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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拟出售赤湾港航股权

 

    2018年2月5日,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或“本公司”, 香港联交所代号:00144)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购股协议,招商局港口同意向招商局集团出售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赤湾港航”, 深圳交易所编号:200022)已发行股本约25% A股及8.58% B股股份,总额分别约为50.1亿港元和738.44百万港元。同日,招商局港口间接持股约37%的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山”)与招商局集团订立购股协议,中国南山同意向招商局集团出售赤湾港航已发行股本约32.52%A股股份,总额约为65.1亿港元。

    交易完成后,招商局港口将不再拥有赤湾港航的任何权益,此前产生的相关托管协议也将终止。赤湾港航将不再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为附属公司。本公司预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来自出售赤湾港航的净收益约3,883百万港元(扣除相关税费及费用)。

    出售赤湾港航是本公司兑现2012年9月17日向其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的重要第一步, 亦将为招商局集团日后进行进一步重组提供平台,以彻底解决赤湾港航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亦认为,现时为本公司释放赤湾港航投资价值的良机。以集装箱总吞吐量计算,赤湾港航的贡献于2010年至2016年期间有所下跌,尽管本公司持有赤湾港航股权由29.3%增加至45.7%,但是同期赤湾港航对本公司的净利润贡献亦只保持平稳。本公司在此时变现赤湾港航投资将为本公司带来多种新的机会,例如可透过投资其他高质素的海外项目提高未来投资回报,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

    招商局港口董事总经理白景涛表示,“本公司向来会依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进行资产结构的优化,以此提升各项目的协同,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赤湾港航出售完成后,招商局港口仍持有深圳西部港区的五个港口资产的股权,并继续为深圳西部港区最大的投资者。本公司将继续推动深圳西部港区通过码头和泊位的协调管理、优质的客户服务,实现提升港口实际产能,从而进一步达到港口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