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前海土地發展項目 招商局港口簽署前海土地整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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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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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前海土地發展項目 招商局港口簽署前海土地整備協議

2018年12月24日,招商局港口控股公司(香港聯交所代號:00144)(「招商局港口」或「本集團」)欣然宣布,作為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倡議的一部分,本集團與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管理局」),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深圳市前海平方園區開發有限公司(「前海平方園區」),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蛇口」)及其附屬公司,深圳市招商局蛇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蛇口資產」),深圳市招商局前海馳迪實業有限公司(「A2公司」)訂立土地整備協議,進一步統籌及管理在深圳前海的土地的各項權益,目的是通過成立另一合營公司,與前海管理局的聯屬公司開發前海蛇口自貿區。根據本集團於2016年7月28日發出之公告,招商局港口間接持有A2公司14%的權益,剩餘權益由招商局蛇口及招商局蛇口資產間接持有。

根據土地整備協議,招商局港口,招商局蛇口資產及招商蛇口(統稱「持地公司」)同意前海管理局收回總土地面積為291萬平方米的工業用地(「總體招商局土地」),並重新規劃作商業用途,以供A2公司與前海管理局的聯屬公司日後發展。其中,招商局港口持有總面積965,958.41平方米(「招商局港口土地」)。考慮到收回總體招商局土地,訂約方已同意向持地公司支付以下補償:

1.   位於大鏟灣港區二期的一塊土地,面積及相應的海岸線長度與招商局港口現有土地面積的55%(「置換土地」)相同轉讓予本集團。

2.   訂約方協定重新規劃後面積約425,300平方米價值約人民幣432.1億元的新土地(「新土地」)將由前海管理局授予A2公司。評估價值人民幣432.1億元主要是按授予持地公司的總體招商局土地(不包括置換土地)增值部分的40%以及計入政府開支對增值部分的5%的強制扣減來計算。

在2018年12月24日, A2公司將簽訂貸款確認函根據其同意向各持地公司支付相等於新土地價值乘以各持地公司在總體招商局土地持有相應土地權益部分的金額。應付各持地公司的金額將取決於評估諮詢報告釐定各持地公司所持有相應土地權益部分的估值。

由於本集團於前海蛇口自貿區擁有若干土地權益,本集團參與此區域的整體開發將有利於本集團的長期發展。目前,招商局港口現有前海土地並沒有為本集團產生收益,且本集團認為,根據土地整備協議擬進行的交易將允許本集團擁有大鏟灣港區土地的權益,並享有重新規劃帶來的經濟效益,其貢獻明顯高於招商局港口土地現值的價值。同時,持有大鏟灣港區土地之後,將有利於本集團在深圳母港核心業務的發展,進一步鞏固本集團在華南地區港口業務的領先地位。

於土地整備協議開始生效後,本集團將不再擁有招商局港口土地任何權益,預期本集團將在合并報告中確認來自出售事項的收益(除稅後及股東應占)約人民幣31.5億元,但集團將不會因置換大鏟灣土地而錄得任何收益。本集團來自出售事項的預期收益的最終金額乃取決於評估諮詢報告的最終估值。

土地整備協議須於自土地整備協議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取得相關法律及上市規則規定的所需權限審批以及股東批准及滿足其他條件後,方可作實。

有關協議詳情請見本集團公告。